闽考院普〔2015〕31号
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
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
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5〕1号)和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闽招委〔2015〕10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等高校(以下简称高校)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日开始,到8月18日结束(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)。各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,要按照教育部、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,严格执行政策规定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严肃工作纪律,强化信息安全和宣传服务,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。
二、各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按时报送调档比例,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、阅档、审录、退档、上传考生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,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对超过时限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,我院将指定专人主动与之沟通。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,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规定,按照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,将投给该校的考生电子档案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∶1比例设置为预录取状态,并书面通知该校,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。
有关高校完成在我省招生计划录取后,如再追加招生计划,必须向社会公布,进行征求志愿录取。
三、今年我省艺术类本科各批次招生继续实行“一档多投”录取模式改革。录取时,计算机系统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、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,自动匹配确认考生录取结果。为确保匹配结果准确和提高录取工作效率,请各高校务必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录取规则,对符合本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,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退档意见,并按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退档意见提交给我院审核。
四、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,我院尽快将录取考生名册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给有关高校。各高校要根据经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,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,并加盖本校校章后,连同入学报到须知、资助政策等材料一并寄送给被录取考生。
五、招生录取工作期间,我院通过门户网站(www.eeafj.cn)-“数字服务大厅”-“高招网上录取专栏”,发布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机构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与高校进行工作联系的联络员名单、录取工作程序、各批次各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、录取工作举报电话以及录取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,请各高校凭我院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查询。所有涉及招生录取工作的事宜,高校可通过电话、传真等渠道,与我院进行联系沟通。
六、根据《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》(闽价费〔2015〕13号)规定,我院将根据招生人数按每生35元的标准,向招生院校收取网上招生录取费,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缴纳。户名:福建省教育考试院;开户银行: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;账号:117130152200033583;联系电话:0591-86215629。
附件:1.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
2.2015年在闽招生院校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点
联络方式回执单
福建省教育考试院
2015年6月18日
附件1
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
录取时间安排表
一、艺术类
1.本科批
批次
时间
项目
| 本科提前批
| 本科A批
| 本科B批
| 投档
| 7月1日18时前
| 7月9日18时前
| 7月23日18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4日10时前
| 7月11日10时前
| 7月25日10时前
| 审核
| 7月5日16时前
| 7月12日12时前
| 7月26日12时前
| 录取
| 7月6日18时前
| 7月13日12时前
| 7月27日12时前
| 汇总数据
|
| 7月13日18时前
| 7月28日18时前
|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
|
| 7月14日8时前
| 7月29日8时前
|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
|
| 7月14日22时前
| 7月29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
| 7月15日10时前
| 7月30日10时前
| 审核
|
| 7月15日18时前
| 7月30日18时前
| 录取
|
| 7月16日18时前
| 7月31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
| 7月17日18时前
| 8月1日18时前
|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
|
| 7月18日8时前
| 8月2日8时前
|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
|
| 7月18日22时前
| 8月2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
| 7月19日10时前
| 8月3日10时前
| 审核
|
| 7月19日18时前
| 8月3日18时前
| 录取
|
| 7月20日10时前
| 8月4日10时前
| 汇总数据
|
|
| 8月4日18时前
| 公布本科B批降分征求志愿计划
|
|
| 8月5日8时前
| 降分投档
|
|
| 8月5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
|
| 8月6日10时前
| 审核
|
|
| 8月6日12时前
| 录取
|
|
| 8月6日18时前
| 录取结束
| 7月7日
| 7月21日
| 8月7日
|
2.高职(专科批)
项目
| 时间
| 投档
| 8月9日18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8月10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8月10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 8月11日18时前
|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
| 8月12日8时前
|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
| 8月12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8月13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8月13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 8月14日18时前
| 公布,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
| 8月15日8时前
|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
| 8月15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8月16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8月16日18时前
| 降分投档
| 8月17日10时前
| 录取结束
| 8月18日
|
二、体育类
批次
时间
项目
| 本科批
| 高职(专科)批
| 投档
| 7月9日18时前
| 8月9日18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10日10时前
| 8月10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10日18时前
| 8月10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 7月11日18时前
| 8月11日18时前
|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
| 7月12日8时前
| 8月12日8时前
|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
| 7月12日22时前
| 8月12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13日10时前
| 8月13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13日15时前
| 8月13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 7月13日18时前
| 8月14日18时前
|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
| 7月14日8时前
| 8月15日8时前
|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
| 7月14日22时前
| 8月15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15日10时前
| 8月16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15日18时前
| 8月16日18时前
| 降分投档
| 7月16日10时前
| 8月17日10时前
| 录取结束
| 7月16日
| 8月18日
|
三、文史、理工类
1.本科提前批
项目
| 时间
| 确定调档比例
7月6日16时前
| 第一志愿投档
| 7月7日10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8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8日18时前
| 参考志愿投档
| 7月9日16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10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10日15时前
| 汇总数据
| 7月10日18时前
| 公布征求志愿数据
| 7月11日8时前
| 征求志愿投档
| 7月11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12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12日12时前
| 降分投档
| 7月12日15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12日18时前
| 录取结束
| 7月13日
|
2.本科一批、本科二批
批次
时间
项目
| 本科一批
| 本科二批
| 模拟投档
| 第一次7月11日8时前
第二次7月14日8时前
| 7月27日8时前
| 高校自主招生(本科一批)、高水平运动队、高水平艺术团、高校农村专项计划(本科一批)、地方农村专项计划(本科一批)
| 7月13日9时前投档
7月14日10时前录取结束
| 7月27日9时前投档
7月27日18时前录取结束
| 确定投档比例
| 7月14日16时前
| 7月27日16时前
| 正式投档
| 7月15日12时前
| 7月28日1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17日10时前
| 7月30日10时前
| 录取、审核
| 7月18日10时前
| 7月31日10时前
| 汇总数据
| 7月19日18时前
| 8月1日18时前
|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
| 7月20日8时前
| 8月2日8时前
|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
| 7月20日22时前
| 8月2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21日10时前
| 8月3日10时前
| 审核
| 7月21日18时前
| 8月3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 7月22日18时前
| 8月4日18时前
|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
| 7月23日8时前
| 8月5日8时前
|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(本科二批降分)
| 7月23日22时前
| 8月5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7月24日10时前
| 8月6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7月24日16时前
| 8月6日16时前
| 录取结束
| 7月25日
| 8月7日
|
3.高职(专科)批
项目
| 时间
| (一)公安类
|
| 投档
| 8月9日8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8月10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8月10日18时前
| (二)其他类
|
| 投档
| 8月11日18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8月12日12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8月12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 8月13日18时前
|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
| 8月14日8时前
|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
| 8月14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8月15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8月15日18时前
| 汇总数据
| 8月16日18时前
|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
| 8月17日8时前
|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
| 8月17日22时前
| 提交预录取名单
| 8月18日10时前
| 审核、录取
| 8月18日12时前
| 录取结束
| 8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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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2015年在闽招生院校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点
联络方式回执单
学校代码
(福建省编
4位代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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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校名称
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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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通信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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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邮政编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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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人
| 职务
| 固定电话
| 手机
| 传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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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“学校代码”须以《福建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》中公
布的学校代码为准。
2.本回执单请于6月30日前电邮至fjsksypzc@163.com。
3.联系方式: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0591-86215826、86215678;
传真:0591-8784155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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