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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资助政策
发布时间:2011-05-09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一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,2010年我校约有35%学生获得奖励、资助。

二、优秀学生奖学金,学校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分为一、二、三等奖,覆盖面达学生总数的30%。

三、凡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公布的本科分数线,被我校录取且就读的新生,一次性奖励5000元。

四、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、助学基金,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。

五、安踏集团、恒安集团等大型企业在我校设立奖学金,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,一等奖3000元,二等奖2000元,三等奖1000元。

六、晋江市政府奖学金,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,凡晋江籍考生被我校录取且就读的学生,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奖励。

七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家庭经济困难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,入学前可以向户籍所在县教育局申请办理。

八、学校建立“绿色通道”制度,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,可先办理入学手续,经核实后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,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。学校还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。

地 址:福建省泉州晋江市博览大道    电 话:0595-36207777、820388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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