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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
发布时间:2021-04-13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   

为了确保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、福建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,制订本章程。
一、院校层次、性质
学校全称:泉州轻工职业学院
学校代码:14232
学校地址: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(邮编362200)
办学层次:高职专科,学制三年
办学类型: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
主管部门:福建省教育厅
二、学校简介
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、中国品牌之都——泉州晋江市,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、教育部改革开放40周年高校创新发展案例校、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、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教育部首批1+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等。
三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、工程造价、建筑室内设计、大数据与会计、大数据与财务管理、电子商务、现代物流管理、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、鞋类设计与工艺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、动漫制作技术、广告艺术设计、游戏艺术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工业机器人技术、物联网应用技术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、食品检验检测技术、西式烹饪工艺、化妆品技术、学前教育、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、体育运营与管理等专业。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面向中职生类招生类别、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。(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:http://www.eeafj.cn
四、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
1.学校成立高职分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长担任组长,负责制订工作计划、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,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,负责对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、申诉及处理。
2.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高职分类考试的日常工作。
3.录取规则:
(1)我校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,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投档录取模式,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。
(2)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%实行专业志愿平行录取。
(3)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、总成绩相同的考生,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,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、职业技能测试、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;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。若仍同分,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。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,超过部分一并录取。
(4)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,技工学校考生、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。
(5)学校按照闽教学〔2021〕5号文件的录取照顾政策执行。
五、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
1. 建筑室内设计、电子商务、广告艺术设计、学前教育为10600元/年。
2. 建筑工程技术、工程造价、大数据与会计、大数据与财务管理、现代物流管理、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、鞋类设计与工艺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、动漫制作技术、游戏艺术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工业机器人技术、物联网应用技术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、食品检验检测技术、西式烹饪工艺、化妆品技术、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、体育运营与管理为9600元/年。
3.退费办法:根据《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价费〔2013〕41号)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
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:泉州轻工职业学院。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,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、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,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。在学费、学籍管理、学历文凭、“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”体系以及学校的奖、贷、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七、咨询、查询、联系方式
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。
学院网址:www.qzqgxy.com
学院公众号:qzqgzyxy
招生咨询电话:0595-36207777
招生咨询QQ:800852929
招生办传真:0595-36207779
招生投诉电话:0595-82038898
八、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
泉州轻工职业学院
2021年3月19日


地 址:福建省泉州晋江市博览大道    电 话:0595-36207777、820388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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